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 2011-04-12

所属各党支部: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先进性和能力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组织实施这项活动,对于加强和改进我所党的建设、保证“创新2020”在我所顺利启动和实施、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国科学院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科发党字〔2010〕15 号),结合我所实际,现就我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证‘创新2020’顺利实施”为主题,坚持从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全所党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要按照“一流的成果、一流的效益、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人才”的要求,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和谐奋进、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大幅提升我所创新能力,努力实现科技创新整体跨越。

推动科技创新,就是要围绕“创新2020”总体目标,提出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来推进“创新2020”的实施,大幅提升我所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国家和区域实现科学、和谐、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促进和谐奋进,就是要不断弘扬和传承“开拓、求是、团结、奉献”的所风,牢固树立科教兴国、创新为民的科技价值观。认真总结知识创新工程的经验,找出问题和差距,冲破和革除不适应、不符合科技创新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和谐奋进的研究所。

服务职工群众,就是要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关心科技人员所思所想,真诚倾听职工群众呼声、真正解决职工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突出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党员意识教育,使广大党员在科技创新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部门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能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方式

各党支部要紧紧围绕主题,通过以下多种方式,认真组织、扎实推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动员部署

各党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路甬祥同志《在传达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精神、实施“创新2020”动员视频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党章》等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党员民主评议

党员民主评议每两年进行一次。在岗职工和研究生党支部要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条义务和干部党员的六个基本条件,以及其它相关文件和规定,结合实际,评议党员在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评议重点是党员的“五带头”作用发挥情况和党员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现实表现。党员民主评议的方法和步骤如下:

1、征求意见。会前采取个别谈话或座谈会,征求群众对党员个人或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

2、思想准备。评议前,提出要求、反映群众意见,做好民主评议的思想准备。

3、个人总结。每个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条义务(干部党员另加六个基本条件),认真总结个人的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并在党小组会(不设党小组的在支部大会)上作个人总结。

4、党员评议。党小组会(或支部大会)对每个党员进行面对面评议,摆事实、讲道理、评优劣。

5、党内测评。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对每个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6、作出结论。支委会根据民主测评意见对党员作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初步结论。

7、建立档案。党支部将评议结论填入党员民主评议表并上报。对其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须按照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程序(附件6)处理后再填表上报。

(三)全面争创。在岗职工和研究生党支部要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制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方案,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党支部要以建“五好”基层党组织、做“五带头”共产党员为目标,坚持便于党员参与、注重实际效果的原则,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形式、深化内容,全面开展和持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四)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要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五)成果展示。各党支部要及时总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研讨理论成果。充分发挥网络和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活动成果,展示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开展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特别是要展示通过活动促进科技创新的成果,形成良好氛围。

(六)评议表彰。适时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领导点评、检查考核。每一至两年开展一次评优活动,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今年“七一”前夕,所党委将表彰“先进党支部”2-3个、“优秀党支部书记”2-3名、“优秀共产党员”28名;并推荐武汉分院“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优秀共产党员”5名。今年本所评议表彰办法如下:

1、“先进党支部”以“五个好”为评选标准。各支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填写《规范化党支部考评表(试行)》(附件2)。

2、“优秀共产党员”以“五带头”为评选标准,各支部在本支部范围内推荐人选。名额分配如下:

职工第一党支部    2名

职工第二党支部    2名

职工第三党支部    2名

职工第四党支部    2名

职工第五党支部    1名

职工第六党支部    2名

职工第七党支部    1名

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3名

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3名

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2名

离休职工党支部    1名

退休职工党支部    6名

内退职工党支部    1名

3、“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评选条件是:模范发挥“五带头”作用,认真履行党务工作各项职能,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思路,勤奋务实,勇于实践,在服务和促进中心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优秀共产党员”与“优秀党支部书记”两者不重叠评优。

各党支部要坚持严格标准、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组织党员评选和推荐本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 “先进党支部”和武汉分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 “先进党支部”,并报所党委审批。并将以下材料于6月17日之前送交党委办公室:

①支部全体党员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②《规范化党支部考评表(试行)》

③先进党支部登记表(附件3)

④优秀党支部书记登记表(附件4)

⑤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附件5)

⑥支部推荐的本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 “先进党支部”,以及武汉分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 “先进党支部”名单

⑦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名单

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按照 “五个好”和“五带头”的目标要求,在全所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努力把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落实科学发展、保证和推动“创新2020”顺利实施的强大力量。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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